原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申请再审
原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申请再审吗?山东再审律师网介绍,原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八项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其可以原审当事人身份申请再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为形式上的案外人,实质上的当事人,其申请再审不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为前置条件,对其管辖与一般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无异。
同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422条,当该制度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相重叠时,以后者为优先。经审理,按照一审程序启动的再审,直接追加该再审申请人为当事人;按照二审的再审,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程序中追加其为当事人,以充分保护其程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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